孽:罪恶,灾祸。指自己招来的罪孽或灾祸是逃不脱的。
出处: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第44章:“与卖国者言救国,与毁法者言护法……尽王揖唐等自作之草,如何与彼谈判!”
用法:作宾语;用于书面语。
近义词:自作孽,不可活
自作之孽,汉语成语,读音是(zì zuò zhī niè)。ABCD式组合,偏正式结构,自作之孽意思是:指自己招来的罪孽或灾祸是逃不脱的。出自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第44章。一般作宾语,用于书面语。
自作之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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