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释

辞典解释国民义务教育guó mín yì wù jiào yù 全体国民所应接受的基本教育。自民国五十七学年度开始,我国义务教育由六年延至九年,前六年为国民小学,后三年为国民中学。民国七十一年四月三十日,立法院通过「强迫入学修正案」,明定六岁到十五岁国民应强迫接受国民教育,否则得科父母或监护人新台币三百元以下罚锾,并得连续科罚至入学为止。其宗旨在培养健全国民,使具有基本的生活知能及国民道德。

带國民義務教育字词语

带國民義務教育字成语


上一字:亂語胡言
下一字:言歸

相关汉字解释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