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税意思解释
中央税(汉语拼音:Zhongyang Shui;英语:Central tax),由国家中央立法机关立法,税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归属中央政府的税收。又称国家税。中央税构成中央政府的固定收入。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,实行分税制是世界各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普遍做法 。 中国在 1984 年以前,除明确规定零星分散的税种,如城市房地产税、车船使用牌照税、屠宰税、集市交易税等少数税种作为地方税以外,其他税源面广、数额较大的税收均为中央税。从1985年起,中国的财政体制逐步采取按税种划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。按照国务院1985年3月21日颁布的《关于实行“ 划分税种 ,核定收支、分级包干”的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》和其他有关规定,明确列为中央税的有:关税、烧油特别税、专项调节税和特别消费税等,同时还按企业隶属关系将下列各部门缴纳的税收列作中央固定收入:①中央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。②铁道部和各银行总行、保险公司的营业税。③海关代征的产品税和增值税。④海洋石油外资、合资企业的工商统一税、所得税。⑤石油部、电力部、石油化学总公司、有色金属总公司所属企业的产品税、营业税、增值税,以其70%作为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。
带中央税字词语
带中央税字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