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ōu pàn
州判
- 词语读音zhōu pàn
- 词语注音ㄓㄡ ㄆㄢˋ
- 繁体字形
基本解释
州判 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,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。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,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,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。1912年清朝灭亡后,该官职废除。词语解释
辞典解释
州判zhōu pànㄓㄡ ㄆㄢˋ职官名。清制,知州佐吏,为从七品官。职掌粮务、水利、防海、管河。
网络解释
州判
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,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。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,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,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。1912年清朝灭亡后,该官职废除。带州判字词语
带州判字成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