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委付 wěi fù】:1.交付;托付。
1) 附带条件委付盖印契约帐号是匮?税捐及保险支付所需要的.
2) 第五部分针对上述论述分析,着重分析我国海商法关于委付制度的有关条款,并对立法修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。
3) 保险人可以用明文或行动默示表示接受委付,但在收到委付通知后,只保持沉默并不意味着他已接受委付。
4) 适当发出委付通知后,保险人拒绝接受委付的事实,不影响被保险人的权利。
5) 保险人将其风险再保险的,该保险人无需发出委付通知.
相关汉字笔顺: